福建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工作

2020-07-31 来源:健康报

  (特约记者郑艺姝)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《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、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》。据悉,这是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之际,由省级人大率先作出的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决定,是今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新增的立法项目。

  该《决定》结合福建省实际,从健全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、促进公共卫生治理社会参与、发挥中医药防治疫病的作用、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、强化公共卫生体系科技支撑、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规定和要求。

  在落实公共卫生主体责任方面,《决定》指出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,建立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制度,并将此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和年度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范畴,强调属地监督监管,层层压实相关部门及医疗单位的职责。

  在夯实公共卫生治理基层基础方面,《决定》强调,应强化乡镇(街道)的公共卫生工作职责,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城乡社区单位联动机制。强化村(居)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,建立专职或者兼职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制度,健全完善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。

  针对如何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,《决定》提出,健全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培养、准入、使用、待遇保障、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,建立体现公共卫生人员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的薪酬、奖励制度。支持医学类院校加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、传染病相关学科建设。

  《决定》还提出,按照国家统一部署,推进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,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,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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